提醒:東森國際地產是不動產顧問公司,並非移民代辦機構,不提供簽證申請或移民代辦服務,實際移民資格與申請流程請洽合法登記的移民顧問或律師確認。英國現行已無純粹「出資即可取得居留」的投資移民簽證路徑,相關資格請以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舊制非居籍身分已經走入歷史
英國過去允許具有「非居籍」(non-dom)身分的居民,選擇只就英國境內所得課稅、海外所得暫不課稅的匯款制(remittance basis),但這套舊制已經廢除,改為新的以居住時間為基礎的稅務制度,對於考慮移民英國的人來說,規劃邏輯完全不同了。
新制FIG制度的基本概念
取代舊制的是海外所得與利得(Foreign Income and Gains,簡稱FIG)制度,新移居英國的稅務居民在一定年限內,海外所得與利得可享有免稅待遇,之後則需要就全球所得申報課稅,具體年限與適用細節建議以官方最新公告為準。
對新移民的實際意義
過去舊制下,非居籍身分可以長期選擇不申報海外所得,新制則是提供新移居者一段有限期間的過渡優惠,過渡期滿後就需要跟一般英國稅務居民一樣申報全球所得,這代表移民前的財務規劃時間窗口變得更加關鍵。
移民前該做的稅務規劃
建議在正式移居英國前,就先盤點自己的海外資產與所得結構,了解新制下的免稅期限與範圍,並評估是否需要在移居前先處理特定資產(如實現資本利得),規劃順序不同可能對整體稅負產生明顯差異。
建議諮詢專業稅務顧問
由於新制規則細節複雜且可能隨政策調整,建議整理清楚自己的海外資產與所得狀況後,諮詢熟悉英國稅法的會計師或稅務顧問,取得個人化的移民前稅務規劃建議,而不是自行套用舊制非居籍的認知做決定。
先確認:你從哪一天起成為英國稅務居民
FIG 制度的起算點,是你成為英國稅務居民的那一年,因此第一步要弄清楚身分如何判定。英國以法定居住測試判斷個人是否為稅務居民,主要看你在一個稅務年度內待在英國的天數,以及你與英國之間的連結,例如家人是否在英國、在英國是否有可使用的住所、是否在英國工作。
對有意置產的人來說,要特別注意「住所」這一項:在英國擁有一間隨時可以入住的房子,可能被視為你與英國的連結之一,在停留天數相同的情況下,更容易被認定為稅務居民。另外,移居當年在符合條件時可以適用分割年度的處理,把同一年拆成移居前與移居後兩段計算。這些判定細節複雜,移居前應請熟悉英國稅法的顧問先試算。
英國移民稅務下,台英兩地房產收入的處理差別
FIG 制度處理的是英國境外的所得與利得,英國境內的收入並不在免稅範圍內。對同時在台灣與英國持有房產的移民家庭來說,可以用下表理解兩者的差別:
| 收入類型 | 屬於境外或境內 | FIG 期間內(已申請) | FIG 期間結束後 |
|---|---|---|---|
| 台灣房產的租金收入 | 境外所得 | 可能適用免稅 | 需在英國申報,已在台灣繳的稅可依規定評估扣抵 |
| 出售台灣房產的利得 | 境外利得 | 可能適用免稅 | 可能涉及英國資本利得稅,同時仍需處理台灣的稅負 |
| 英國房產的租金收入 | 境內所得 | 不適用免稅,照常申報 | 照常申報 |
| 出售英國房產的利得 | 境內利得 | 不適用免稅 | 照常申報 |
不論在英國是否免稅,台灣的租金收入與房地交易所得,本來就要依台灣的規定申報繳稅,FIG 只影響英國這一側。
FIG 免稅需要主動申請,也有代價
新制的海外所得與利得免稅不是自動適用,必須在英國的年度自行申報中主動提出申請,而且是逐年決定是否申請。申請之後,你在該年度可能會失去部分個人免稅額度,例如所得稅的個人免稅額與資本利得的年度免稅額。
因此,申請不一定划算。如果某一年你的海外所得金額不高,放棄免稅額的代價可能大於免稅帶來的好處。實務上,每一年都應該先列出當年的境外所得與利得,再和稅務顧問比較申請與不申請兩種情況的稅負,才決定是否提出。
也因為是逐年決定,記錄方式要從移居第一年就建立起來:每一筆境外收入的入帳日期、金額與換算匯率都要保存,日後不論是申請免稅或照常申報,都需要這些資料作為依據。
移居前要整理好的海外資產與所得清單
前面建議移民前先盤點資產,實際要盤點到什麼程度?以日後在英國申報、判斷每年是否申請免稅為目標,建議每一項資產都整理出下列資料:
- 不動產:取得日期、取得成本與相關費用、目前的出租狀況與租約、貸款餘額。
- 金融帳戶:各銀行帳戶的利息收入,以及資金的主要來源。
- 投資部位:股票、基金與投資型保單的取得成本與配息紀錄。
- 公司股權:若持有台灣公司股份,股利分配方式與公司的資產內容。
此外,英國的遺產稅也已改為以居住年數判斷適用範圍,在英國居住達到一定年數後,境外資產也可能納入課稅範圍。若家族資產的傳承規劃仍在進行中,移居前就應一併檢視,而不是等居住多年後才處理。
移居前後處分台灣房產的時點考量
如果你打算移居英國後賣掉台灣的房子,出售的時間點會影響英國這一側的稅負。大致可以分成三種情況:在成為英國稅務居民之前出售,英國通常不會對這筆利得課稅;在 FIG 期間內出售並提出申請,可能適用免稅;在 FIG 期間結束後出售,則可能需要在英國申報資本利得。
還有一個常被忽略的細節:英國計算資本利得時是以英鎊為單位,買進與賣出的價格都要依當時匯率換算成英鎊。即使以台幣計算沒有賺多少,匯率變動也可能讓英鎊計算下出現應稅利得。建議把台灣房產的取得契約、付款紀錄與相關費用憑證完整保存,並在決定移居時程前,請熟悉台英兩地稅制的專業人士一起排出處分時程。最新規定以英國稅務機關公告為準。
英國移民稅務的另一半:遺產稅改以居住年數判定
FIG 制度處理的是所得與利得,同一波改革也改變了英國遺產稅的判定方式。過去看居籍,自 2025 年 4 月起改採長期居民測試:過去 20 個稅務年度中至少 10 年為英國稅務居民的人,在台灣的房產、存款與股票,都可能進入英國遺產稅的課稅範圍。
FIG 免稅期與遺產稅因此是兩套計時:前者只在抵達後的前幾年,後者要住得更久才會觸發。不少家庭只規劃前幾年的所得免稅,忽略了日後的遺產稅。
- 已在英國住了幾年:依歷年的稅務居民紀錄,算出自己距離門檻還有幾年。
- 打算日後離開英國:成為長期居民後即使離開,仍有一段延續期,長短與先前居住的年數有關。
- 台灣端:兩地都可能課遺產稅時,要確認扣抵機制。
整理海外資產清單時,可以一併請熟悉兩地制度的稅務顧問評估資產的持有方式與傳承安排,細節以英國稅務海關總署指引為準。
夫妻分批抵達:移民英國稅務問題要按人逐一判定FIG資格
不少家庭是一方先赴英工作,配偶與子女晚一兩年才到。這時常見的移民英國稅務問題,是把全家當成一個納稅單位來規劃。英國所得稅以個人為單位,夫妻各自申報、各自判定稅務居民身分,FIG 的資格與起算年度也分開計算。
先抵達的一方,免稅期間先開始也先結束;晚到的配偶,從自己成為稅務居民的那一年起算。是否符合「過去一段期間不曾是英國稅務居民」的前提,也依各自紀錄判斷,曾在英國留學或工作的一方要核對舊紀錄。
資格分開判定後,規劃上會有幾個差異:
- 資產名義:台灣房產、存款與股票的所得與利得,原則上跟著持有人走,登記在哪一方,英國端的處理可能不同。
- 共有資產:夫妻共有的台灣房產,租金與出售利得要分到兩人身上,份額認定英國另有規定,請顧問依產權登記確認。
- 是否申請:申請免稅可能失去部分個人免稅額,海外所得少的一方不一定值得申請。
若想在移居前調整資產名義,台灣端有過戶稅費要先試算,英國端則要看調整發生在哪一方成為稅務居民之前或之後。
常見問題
英國non-dom身分還存在嗎?
舊制非居籍匯款制度已經廢除,現行改為以居住時間為基礎的FIG制度,新移居者有一段有限期間的海外所得免稅優惠。
新制免稅期間大概多久?
具體年限依官方最新公告為準,且期間內免稅範圍與條件可能有細節規定,建議諮詢熟悉英國稅法的顧問確認現行規則。
移民前需要先做什麼稅務準備嗎?
建議先盤點海外資產與所得結構,了解新制免稅期限與範圍,並評估是否需要在移居前先處理特定資產,降低整體稅負。